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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第七中学校“互联网+教育2.0服务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 2022-06-30阅读:10次

依据通榆县教育局《“互联网+教育2.0服务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保障学校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学与教研新模式,充分发挥平台资源网络传播的优势,助力教师提升教研能力与教育教学水平,助力实现满足学生在“双减”背景下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实现终身学习目标。

二、资源类型

本方案所称的数字教育资源是指经过数字化处理, 可以在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及网络环境下,面向广大师生与学习者提供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课程、数字教材、数字图书、教学课件、教学案例、虚拟实验等类型的教育资源,还包括学校网站上传的通知和新闻等等。

  1. 信息审核要求

     学校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遵守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原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加强上线审查和更新复查。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数字资源,应经过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符合上传要求。

  2. 学校各部门经学校同意组织的业务活动由部门负责撰写,部门负责人负责信息的初步审核。初审无误后,上交学校信息办,信息办进行二次审核并上传。

  3. 学校各部门、各位教师发布的内容以教育教学内容为主导,尽量不涉及其他领域。所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政策注意正面引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的宣传新闻,只限于教育新闻,不涉及其他行业新闻,内容要以正面宣传为主,所有新闻必须写明出处,注意时效性与真实性。在平台上的留言评论和意见要客观,拒绝反动、淫秽、煽动、攻击、侮辱、谩骂、嘲讽性留言。评论内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有理有据,客观真实,并注明代表个人观点。不得讨论政治问题和有争议的历史事件。具有正面影响的教育热点内容要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倡导发布原创作品,如果转载必须注明出处及作者,下载软件注意版权,如出现版权争端,发布信息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图片质量高、内容健康,教育类、生活类、社科类为主,娱乐节目要有尺度,涉及版权纠纷发布者个人承担责任。

  4. 上传的内容要确保规范、正确,不得出现学术性错误,转载内容要注明出处,否则不予审核。

  5. 上传的资源必须经过二次审核后由信息办管理员负责推荐到上一级部门。

    四、信息发布要求

    1、所有发布在平台的内容必须经过两次审核后由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

    2、成立审核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线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学校分管信息工作的副校级领导是资源上报、新闻宣传、舆情监管等信息内容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所辖公开发布的信息负总责。信息办主任是内容审核的直接责任人,同时要组织和协调本单位信息办成员,完成好相应管理工作。

    3、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各部门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4、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