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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6-22阅读:87次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各单位:

    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更好地适应“十四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单位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白城市《“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教中的作用,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习主席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上好学、教好书、管好校、治好教”为目标,以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和教师为重点,以增强公务员、校长法治理念和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及提高法律素质为主线,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实现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通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系列活动为载体,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制意识,不断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教育管理的法治化,争取普法工作走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具体做到:

    (一)全县教育系统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

    (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完备;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制度基本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教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从教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权益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切实得到保障,建设好和谐的学校育人环境。实现“一校一章程,校校有章程,事事依章程”,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到2025年,100%学校达到依法治理标准,90%以上的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新颁布的《民法典》。特别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深入学习涉教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重点学习宣传有关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以及其它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认真组织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律救济渠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在县、校层层建立研究、推广普法和依法治教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富有影响的区域性的法制教育教学特色,使学校成为辐射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三、工作原则

    教育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工作原则;要坚持对不同对象认真进行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开展教育的工作原则。

     四、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各级各类学校的广大师生员工,重点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

     五、有关要求

    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早准备、早谋划、早部署,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必须把维护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着力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领导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落实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

   (二)公务员(工作人员)学法,重点是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法律进机关”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工作人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培养公务员(工作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校长学法,要切实提高法治观念、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包括其他教育机构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四)教职工学法,重在培养依法从教、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要加强《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自觉守法、依法。要将法制教育作为教师提高培训、进修、继续教育的必修课或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要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任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探索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规律和经验。

    (五)青少年学生学法,重在培养法制观念和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青少年的法律修养和公民意识。按照“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对小学生应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初中生应当初步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为成为合法公民打牢法律基础;高中生应当具备比较牢固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有关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做好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四落实”,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中小学的课程。加强校园法制文化、法制文艺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有典型。

     六、工作步骤与安排

    全县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末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上半年。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得力、督促到位。2023年在规划实施中要进行督导检查。每年要确定一个普法重点(2023年重点普及新颁发的《民法典》学习)。县教育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和教育系统实际,组织中期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力量对本单位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县教育局普法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在此基础上,做好接受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抽查验收的准备。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提高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及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紧抓好。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局机关及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纪检监察科。

    (二)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教育法制工作机构,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系统内,建立专(兼)职法制教师或宣传员队伍。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为各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四)建立健全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避免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五)建立普法激励和监督机制。建立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职责到人。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将法制学习宣传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校长上岗资格、教师聘任和培训等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要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质量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内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附件:通榆县教育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通榆县教育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颜景茂  县教育局局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赵  鑫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刘建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  波  县教育局副局长

              佘凤华  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 辛德福   教育局法制科主任

李静波   教育局纪检监察科主任

方克颖   教育党委办公室主任

              孟凡奇   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孙静波   教育局财务计财科科长

              赵新建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庞丽萍   教育局成职教科主任

              杨志刚   教育局民教科科长

                     庄天勇   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高  贵   教育局安全科主任

              郝秀梅   教育局德育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法制纪检监察科,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 鑫(兼),副主任:辛德福

                 联系电话:424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