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团体,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产业工会。
一、学校工会在教育局党总支工会的领导下,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
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广大教工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正确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同时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办好“教工之家”,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
七、做好女教工工作。教育她们“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激励她们奋发向上,在教育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
八、切实关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繁荣争做贡献。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有关设施器材。
十、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搞活工会小组织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报务,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和基本知识教育,关心离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