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兴隆山镇法庭庭长刘绍军来到通榆县第十中学校,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及法律知识宣讲课,积极引导孩子们认真学习法律,宣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建设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法治文化,达到营造浓郁的学法、守法、用法、尚法的校园氛围。
课上,刘绍军庭长向学生们普及《民法典》责任年龄划分,并就如何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做出安全提醒。同时,刘庭长从学生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找出典型案例,结合学生们自身知识,让学生们强化法律意识、主动学法用法。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不仅让学生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还让学生们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明白了在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审核签字:宋福才 责任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