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教师控辍工作考核细则。
一、教师学期初有控辍工作计划,加2分;
二、教师期末有控辍工作总结,加2分;
三、教师制定“一生一案”帮扶方案,加2分;
四、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每帮扶1人次,加2分;
五、教师用信息工具与家长有效沟通1人次,加1分;
六、教师每入户家访1人次,加5分;
七、所包保学生每辍学1人,减10分;
八、对于已辍学的每劝返1人并能在校坚持至少一学期的,加10分;
九、包保教师了解所包学生具体情况(抽查),加5分;
十、及时上报所包学生在校情况、出席情况,加5分;
控辍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
证书并在年度考核中按相关规定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向上一级推荐的重要条件。
以上各赋分项,需记实充分(及时上交图片与文字佐证材料)。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通榆县第十中学校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