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德育之窗 >

通榆县蒙古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抽测复核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9-17阅读:112次

通榆县蒙古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学生的体育锻炼提供理论指导,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认真对待测试工作,全体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协作,共同建好、管理好测试中心。测试过程中对学生态度和谐,耐心解答学生问题。
2、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中心应对全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统筹安排,合理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
3、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应该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和测试系统的微机管理方法。
4、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信息的档案管理,各类档案应分类合理、材料齐全。
5、做好测试中心的卫生整洁和仪器保养工作,室内勤打扫,仪器要定时充电,擦拭干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交接班时要明确清楚。测试中心若发生事故,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各测试班级按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做好参加测试准备工作,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组织学生提前到达测试点前集合。
8、听从教师的分组安排,严格按照分组的要求与顺序进行测试,等待过程中不得随意触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其他测试者数据的差错。
9、测试中如果出现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0、学生在测试前应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运动损伤。

11、学生测试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干净袜子,不得穿皮鞋、有跟鞋、凉鞋、长筒雨鞋、棉衣、棉裤,女生不得穿裙子,身上不得携带大串钥匙等硬物。
12、体质健康测试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测试,要有医生证明并报体育组;因事不能参加测试者应到体育组请假,等待另行安排。
13、因故迟到者,到测试点后必须与测试组的负责教师取得联系,等候教师安排。如擅自离开不测者,按旷测处理。
14、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测试者,或没有提前办理任何手续者,一律按旷测处理。
15、对于旷测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当年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不再给予补测的机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测试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需在规定的补测时间内进行。
16、测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通榆县蒙古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完成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规定要求,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市教委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发布通知,和小育一起来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中小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及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做好体育素养评价宣传培训工作,将体育意识、知识、行为、技能及体质健康等测评融入日常安排。

二、提升体育锻炼效果

(一)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4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保证学生有充足的课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和校园体育活动。

(二)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加强对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的指导,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三)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至少2项运动技能。要通过创建体育社团、校运动队及俱乐部等形式,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参加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活动,开展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及选拔性竞赛。体育教研部门要定期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评价体育课教学质量。教师指导要贯穿课程的整个过程。

三、系统实施监测评价

(一)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教育局应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隶属行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区教育局实施监测。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科学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及时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二)全面实施体育素养评价工作

教育局要组织学校结合日常安排,做好体育意识与体育知识相关测试工作,定期上报学生日常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及学生参与体育竞赛活动情况,组织开展相关项目运动等级技能测试(具体测试要求另行发布)。组织开展针对学生、学校及家长的数据分析、信息反馈及干预指导等工作。

(三)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教育局要把体质健康及体育素养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评价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体育素养评价及健康体检结果。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体学生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落实每学期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体育教学教研、学生体质监测、学生活动管理及后勤保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管理工作小组,健全责任层层落实机制。要督促学校细化管理规定,积极选聘“健康副校长”。学校要将体质健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及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二)强化督导检查

教育局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及体育素养评价工作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动态监测制度。要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设立专门电话或依托网络平台开通监督举报通道,及时改进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督导部门要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纳入政府履职评价和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体系。

(三)健全保障措施

教育局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及体育素养测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加大对相关测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持证上岗。要配齐配足配优学校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实施兼职教师制度,不断提升师资队伍专业能力。加大对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等的投入,采取综合措施满足学生体育运动、体育测试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