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网信办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信办必须及时备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信办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5、校园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合格后由相关人员发布。
6、校园无线网的帐户和密码,不得随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8、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信息提供:李金贺 审核签字:李东伟 责任编辑:李金贺
主管单位:通榆县十花道学校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吉ICP备0500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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