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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坨学校师德建设考核评价方案

2021-06-07 16:34:06来源:王淑梅浏览次数:0次字体: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根据国家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引导全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读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领路人。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敬业奉献、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科学发展,争创全面全优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 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 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健康成长。

三、考核对象

所有在职教师和教辅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行为与师德效果(95分)

1.爱国守法(10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总体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2. 爱岗敬业 (19)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3. 关爱学生(19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总体要求: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教学,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耐心细致教育后进生,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等现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教书育人(19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总体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学生品德和人格的健康发展。坚持正面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活动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的行为,无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易引起思想混乱的言行。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的现象。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开拓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为人师表(19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总体要求:修身正己,淡泊名利,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学生做表率。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的配合。尊重学生家长,无厚此薄彼,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违规补课、强制学生家教现象。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以高尚的人格塑人格,以优良的品德育品德。

6.终身学习(9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总体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

(二)师德学习(5分)

教师要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演讲稿、论文;实事求是撰写师德师风自检报告及整改措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笔记记录质量好,按要求完成学校的各项活动任务。

、考核程序和方法

1.每年度考核一次。分学期进行阶段测评,每年月中旬进行年终总评,在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之前完成。

2.学校成立考核小组,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年级或教研组长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考核小组按照师德考核方案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平时考核。按照分工,认真检查教师平时在校的师德表现,发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处理,并作详细记录。

3. 学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分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考核小组考核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家长评议:学校可在期末采用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征询家长、社会各界对教师的师德表现的评价和意见。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组织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并结合学生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各自所占比例为:学生评20%,家长评20%,学校评价占60%。

、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60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1.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 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 违反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工作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4.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 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8.有吸毒、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9.组织或强制学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或到社会民办教育机构承担讲课任务,屡教不改的。

10.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或指定书店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

11. 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经教育不改的。

1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13.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4. 品行不良,着装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15.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16.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7. 有其他严重问题。

(三)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四)在公示期间,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考核小组成员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教育局提出举报或申诉。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建立个人师德师风档案,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任命、绩效工资发放、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提拔使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市(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师德表现必须为“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不得申报和聘任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提拔、评先选优,取消当年所获得的荣誉,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取消已聘任的职称资格,调整为下一级资格执行。

 

 

 

苏公坨学校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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