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通榆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通榆县苏公坨学校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刘辉(校长)
副组长:夏远国、刘雪明、刘长波
组 员:张国政、孙庆贺、史彦华、各班主任
手机保管责任人:张国政
二、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申请制度:
1.由监护人到校填写情况说明和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并按照学校要求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要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若发现学生违规使用,则无条件上交学校统一保管,直至学生毕业再归还学生。
2. 住宿学生如果往返学校时需要带电话方便与家长联系的,家长需要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须立即交由班主任保管,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生和家长可与宿舍生活教师、班主任电话联系,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住宿资格。
3.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按如下方式处理:
1.教师发现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上交到工团办公室,由张国政老师封存在手机保管柜内。
2.宿舍生活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有权将手机收交给宿舍分管领导,然后上交到工团办公室,由张国政老师封存在手机保管柜内。
3.发现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收交后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四、学校工团办公室将随时对学生携带手机现象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除学校保管至直至学生毕业外,同时通知家长到校,与家长沟通学生带手机情况;
五、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如学生出现不予配合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校规校纪处分,并告知家长学校处理意见;
六、如学校组织大型活动,班级需要拍照留存,经工团办公室同意,班主任可指定专人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七、如学生临时联系家长,可利用班主任、宿舍生活教师电话联系家长。如家长临时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科任教师、生活教师手机沟通联系;
八、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九、为将此项工作落实落细,学校将定期开展相关教育;
十、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工作;
1.学校规定并严格执行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2.学校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十一、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学校德育主管领导和班主任在学校常规管理中要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相关教育引导。
十二、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打造优良校风、严肃校纪,为学生创设良好学习氛围,学校将严肃执行上述规定,同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工作。
2021.2.28
附件:通榆县苏公坨学校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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