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 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辉(校长)
副组长:刘雪明、夏远国
组员:孙庆贺、史彦华、张根军、李桂娟、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3.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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