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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苏公坨学校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控工作方案

2021-09-17 09:58:27浏览次数:15次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依据白城市教育局及通榆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学校育人环境,坚决保障全校广大师生教育教学和学习的需求,丰富学生课外健康阅读。坚决杜绝不适宜图书、不健康读物流入校园,坚决做好校园图书管控和排查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组织领导

组长:刘辉

副组长:夏远国 刘雪明

成员:史彦华 孙庆贺 张根军 李桂娟 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管控排查活动,杜绝《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流入校园。开展读书日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班主任要随时检查班级图书角,监督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班会和微信家长群等宣传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宣传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一,坚持绿色上网。

4.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5.坚持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禁教师和外来人员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主任、图书管理员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控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管控工作常态化,严格加强图书进校审查、定期排查和自查制度,建立好图书安全防火墙,加强图书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切实做好图书登记、分类、编目、装订、排架、清点、剔旧等常规管理工作。逐步优化藏书结构,提高藏书质量。努力提高图书室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图书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把图书室做为育人的首要阵地。

4.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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