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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度

2021-04-01 10:26:13浏览次数:88次字体:

教师有下列请款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步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或散步封建迷信、淫秽内容、传播非法出版物、传播宗教,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师因失职造成重大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3.教师因举止不文明、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未被学术道德,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5.教师收受或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6.教师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7.教师按照考试成绩排座位,排名次,张榜公布考试成绩,肆意损害学生自尊心的。

8.教师直接或间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主管单位:通榆县团结学校

主办单位:0436-4698007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邮编:1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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