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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学校舍务管理细则

2021-05-19 09:29:12浏览次数:45次字体:

一、住宿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早自习时间内提前十分钟离开宿舍上早自习,如有上课铃响后才离开宿舍的,如果宿舍有财物丢失或物品损坏,由最晚离开宿舍的住宿生负责。

2、住宿生中午放学后半小时内必须进餐完毕,进餐后必须返回宿舍就寝,不到规定时间,不准离开宿舍。

3、住宿生中午规定时间内禁止离开宿舍区域,禁止在宿舍内外大声喧哗、打闹、聚众嬉戏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行为,如有违犯者,要严肃处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晚餐后,提前十分钟离开宿舍上晚自习,延时离开的住宿生,负全部责任,与第一条相同。

5、晚自习后住宿生查寝前必须回宿舍就寝,查寝之后不回宿舍就寝的住宿生,如果班级或个人发生意外情况,由住宿生自己负责。

6、住宿生在课间禁止私自回寝室。

二、纪律方面

1、住书宿生不得在宿舍内打闹,不允许在宿舍内说脏话,如有违犯的则扣除本宿舍相应的分数,并且通报批评,如有人身伤害,由违犯纪律者负完全责任。

2、禁止私自用别人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则由违犯纪律者完全负责。

3、如有盗窃他人财物或故意损坏他人及公共物品者,除赔偿损失外,还要给与纪律处分,并责令其家长来校共同对其进行教育。

4、住宿生在上学期间禁止私自离开学校,就寝时间内不准私自离开宿舍,由特殊情况者要请假,如果夜不归寝(如上网、逛街、串门等),如出现意外,则由住宿生本人负责,并通报家长。

5、住宿生在宿舍期间,必须在本宿舍休息,不得乱窜宿舍,不得引领非住宿人员进驻宿舍,如果宿舍内发生丢失或物品损坏,追究违犯者责任,并通报批评。

6、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器,坚决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如有违犯者,除没收物品外,还要严肃处理,如发生意外事故,则有违犯者负全部责任,并通报家长。

7、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放长流水。

8、禁止在寝室酗酒、吸烟、赌博,不准在宿舍内听收音机、P3、P4、P5、手机音乐等,违者除没收物品外,还要严加惩处。

三、保持寝室卫生,内务管理规范,每个舍员都要认真执行下列管理要求:

1、值日舍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打扫卫生,保证地面干净,室内无垃圾堆放。

2、行李叠放整齐、统一,被子叠好放在梯子的另一侧,床上不放任何物品,毛巾挂在床头,不悬挂衣物。

3、不在寝内洗漱。

4、不在门窗墙壁上张贴任何东西,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灯管上悬挂饰物,做到窗明几净。

5、鞋成一条直线状摆放于各个床下。

6、洗漱用品一律放在脸盆内,置 放于下铺床下。

7、窗台上不堆放任何杂物。

8、暖瓶统一放在固定位置。

9、早起床后,拉开窗帘,各舍按规定拉向同一侧。

10、坚持经常洗脚、洗袜子、刷鞋,注意个人卫生,洗衣物、鞋袜要晾在宿舍外面,禁止在室内晾衣服。

11、上完厕所后要用水冲刷,保持卫生间卫生。

四、全体舍员都要爱护舍内备品和楼设施,不得自行拆卸、移动,发现故障,向舍管教师报告。故意损坏备品、设施的要通报批评并照价赔偿。备品损坏丢失调查中,同舍舍员 知情不举,由集体分摊赔偿。

五、为了督促舍员自觉地遵守各项舍务管理制度,由舍务管理委员会依据本规定中涉及舍员的行为规范,研究制定住宿生守则,用以约束全体舍员的住宿行为。


主管单位:通榆县团结学校

主办单位:0436-469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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