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各中小学校(含高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确保校园安全作为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重点
(一)组织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学校是否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管理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并能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或完善并张挂等。
(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1.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符合《2022年版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必要时需安装通风设备,药品室(化学、生物)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腐、通风等措施,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有防爆、防盗、阻燃、耐腐蚀功能且带双锁。
2.危化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3.定期更新危险化学品总账、明细账、柜门定位标签等内容,规范落实“三双”(化学危险品双人保管、双锁存贮、双账记录)制度。
4.其他与教育技术装备相关的工作(各功能室账册的建设、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图书软件的应用、实验操作抽测及读书活动的开展等)。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检阶段(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各学校要按要求进行布置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检查重点对本校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检,建立自查台账(见附件1),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撰写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检报告。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3月25至2024年11月31日)
教师进修学校将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学校,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做到全覆盖,时间跨度比较大,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被检查学校。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12月)
教师进修学校将检查情况及结果进行总结并上报通榆县教育局,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问责建议。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3月11日
信息审核:王建宝 责任编辑:孙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