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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 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2-07-01阅读:33次


各级各类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 2022 年全县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时间安排

按照《白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白教文字〔2022〕36号)规定,经研究,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全学科测评时间确定为7月11 - 12日,13日至18日各学校有计划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阅卷、质量分析及家访并整理好相关记录。

具体放假时间,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25日起至8月21日止,共计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8日起至8月21日止,共计5周。教职工提前一周上班。放假期间要重视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初高中学生的学习帮扶。

二、坚决做好疫情防控

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在暑期自觉遵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家人一起自觉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皮疹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引导学生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确保自身健康安全。同时,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属地疫情形势与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切实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统筹做好假前工作。各学校要对春季学期以来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一次精准学情分析,通过学生课堂表现、日常作业、学业质量监测等途径,逐一分析每名学生的学习情况。要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随意增减课时、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地方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做好复习和巩固;要指导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开展线上答疑,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规定,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认真落实“双减”政策

一是减轻学生负担。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书面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阅读主题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增加有益体验,培养高尚情操。

二是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肃查处“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曝光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拒不退费、“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壮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双减”关切,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局面;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营造“双减”良好氛围。

三是鼓励支持暑期托管。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条件允许、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学生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吉教联〔2022〕14 号)要求,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托管服务。要合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根据需要有序开放教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并定时消杀,开展科技、文体、阅读、实践等多种特色活动;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暑期托管服务渠道。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要充分发挥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暑期课外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加强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用好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暑期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学生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阵地支撑和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家庭、学校及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扎实开展好暑期安全教育,将校园及师生的安全摆在首位。各学校在学生集中离校前、返校后等关键节点,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要针对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签订好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安全责任书,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学校要做好三防建设达标创建,加大投入,确保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系统互联互通,加大对专职保安员的培训。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稳定。

六、认真做好家校衔接

各学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白教文字〔2021〕85号)有关要求,组织学校和教师在暑假前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普遍开展一次家校衔接活动,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暑假工作安排,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暑假期间要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面对的困难问题,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帮助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七、积极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暑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新学期开学教育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坚决禁止占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提前开学。要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教学工作规范化。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暑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暑假工作方案,开好暑假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任务,确保落实。暑假结束后,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暑假工作。将暑假工作方案(电子版)于2022年7月9日前、暑假工作总结于2022年8月20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

 

 

       通榆县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信息提供:赵新建    审核签字:张  娜   责任编辑:李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