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转发<吉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义务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幼儿园)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
通政教督字〔2022〕7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义务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义务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信息提供:刘玉舟 审核签字: 赵波 责任编辑:刘玉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