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5-26阅读:77次

 


 

 

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的

实施意见

 

教师进修学校、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白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 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白教字〔2021〕15 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增强学生动手实验的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就加强和改进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晰实验教学的重要性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校实验教学工作均取得了较大突破,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学校和个别教师对实验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学校不开或少开实验课,黑板上讲实验和背实验时有发生;不少学校偏重于验证性实验,对自主和探究性实验重视不够;部分教师实验教学的理念和方法陈旧,实验技能亟待加强。加强实验教学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强化科学管理,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各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的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各类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高效使用,确保分组实验至少6—8组实验器材,以及实验易耗品的及时补充,逐步提高装备水平。

  三、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开齐开好实验课程

各学校要将实验教学列入教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各年级实验目录要上墙。实验室管理员要随时记录好实验室使用情况。各校要切实按课程标准开足开好实验课,确保中小学现行教材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100%,科学实验课应该确保学生在实验室内完成;要建立校领导负责制,要健全实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严禁用演示实验取代学生动手实验,严禁采用“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念,学生记”的教学方式,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探究能力的评价和反馈,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要建立实验课程实施情况监控制度,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生必做实验中的每个实验课的过程监控管理,学校应将实验课的监控资料存档备查。

  四、提升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

  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课程标准要求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各校要组建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教师进修学校将健全实验技能培训制度,将学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发展规划,经常开展实验技能培训,经常开展实验教学课比赛、实验操作技能竞赛、实验创新大赛、实验教学课题研究等活动,全面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要及时向学校反馈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健全考核机制,保障实验教学质量

各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实验教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实验探究活动的评价纳入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在期中、期末测试中增加实验操作技能或实验探究的考查,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成绩。同时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加强对各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岗位练兵工作,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实验教师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能力。

    六、建立专项督导,加强实验教学的监督检查

教育局和进修学校相关科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科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巡查和专项督导,届时深入学校、深入课堂了解实验课开设的真实现状,并及时下发通报。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对科学实验教学相对薄弱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分析原因,制订对策,跟踪整改。

 

附件:白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 

通榆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白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