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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教育学会及教科所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 2022-09-19阅读:62次

教科所工作职责

1、教科所是教育局下设的教育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县教育科研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与指导,负责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各级各类学校、局直各单位申报的课题均由教科所严格审定,按程序逐级上报。否则不予承认。

2、每年初召开科研工作会议,根据情况组织课题负责人会议。听取课题研究进展汇报。

3、负责各级课题的研究全过程管理。

4、征集论文,推荐优秀成果,并搞好备案工作。

5、加强教科研管理,做到课题管理规范化。

6、有权力参加和指导学校学生各类竞赛,并对证书进行验印。

7、了解全县教育科研计划执行情况,为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8、组织中小学校领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理论,评选名校长和名教师,为教育科研型名长和专家型教师提供可信依据。

9、组织有课题教师、校长赴外地考察、学习,并有计划推广所学成果。

10、加强自身建设,以身作则,与时俱进,开创教育科研新局面。

 

 

 

 

教育学会工作职责

 

1、组织这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改工作。

2、协调本会及专业学科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根据实际落实上级及本会的项目和课题。

3、配合教育部门有关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试验和咨询活动。

4、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学术年会等,交流教育理论、科研成果及经验。

5、普及教育知识,掌握教育科普管理原则,在科普活动贯彻原则,运用原则。

6、编辑出版学术报刊及资料,交流本县和外地的科研成果资料。

7、组织科研评奖活动,向上级学会推荐优秀成果。

8、传播全国各地及国外教育信息,开展学术活动。

9、评审鉴定有关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