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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十四五”第一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县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2-09-21阅读:75次

通榆县教育局

                                     

 

关于推选“十四五”第一批教育科研

骨干教师县级培训对象的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提高全县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科研水平,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教育科研队伍,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基础,经请示教育局同意,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推选“十四五”第一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通过培训,提升全县教育科研名教师和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骨干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使他们尽快成为各学科中坚力量,从而形成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较强业务能力、较新教育观念,以拉动全县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达到提高我县教育质量的目的,促进全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推选条件

1.教龄在三年以上,按要求交纳学会会费的会员。

2.必须承担“十四五”县级(含县级)以上独立课题。(立项、

结题均可)

3.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具备相应合格学历。

4.申报者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的任意

两项。

(1)近三年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一次以上(含教育科研报)。

(2)近三年在县级(含县级)以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奖一次以上。

(3)近三年在县级(含县级)以上教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获奖一次以上。

三、推选程序

教师本人申请,学校依据标准评分后按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县教科所,教科所审核后将评选出的可认定人员上报教育局,教育局批准后即被认定为县级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学习。

四、具体要求

1.推选科研骨干教师参加县级培训,是加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科研骨干教师实施素质教育、尤其是在新课程下实施课题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推选。

2.推选工作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拔。对不按标准推选认定名额不足的学校,不再安排补报,名额调剂给其他学校。

3.各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推荐人选。并于9 月26日至27 日期间将申报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按通榆县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的内容及顺序(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县教育学会408室蒋丽红处,电话:15304368890。上报的“申报表”一律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4.凡已取得过县级以上科研骨干教师资格者,在有效期内不得申报(证书有效期五年),所占名额作废。

5.被确定培训对象的教师,由教科所发给学习资料采取自学的方式并做笔记,并于10 月下旬择期组织统一考试并同时上交学习笔记,然后,根据考试成绩和自学情况确定是否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被确定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者由教育局颁发资格证书予以确认。

6.指标分配办法:以各校上交会费人数的2%为推荐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附件:1.通榆县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县级培训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通榆县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3.通榆县中小学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申报·考核表

 

                 2022915

 


骨干教师申报目录考核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