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参加吉林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3-07-06阅读:97次

通榆县教育学会

通教学会字[2023]7号

                                                                            

关于“参加吉林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活动”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现根据省教育学会工作要点及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202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次立项课题为吉林省教育学会课题,课题立项类别: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和中小学校本小专题。现将本次课题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本次课题立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办法参照省学会文件进行。

2.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25日

3.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23年6月26日一天时间(由于时间紧,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经县学会初审通过的课题需当时预缴纳立项评审费300元,市级二审未通过以校为单位返还评审费(为方便工作本次评审费只接收现金,不接收其它形式的缴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到331314226@qq.com邮箱。

二、纸质材料审核地点:教育学会(408)室,联系人:

蒋丽红。

三、申报名额:按照各校2021年上交县学会会费人数的不高于3%的比例申报,具体申报人数按四舍五入原则,低于1人,可申报1人。课题申报工作各学校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面向全体教师的原则,同时要求申报教师要具有较高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不低于省学会文件中关于申报人条件的要求,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课题上报前各学校主管科研的领导一定要严格把关。

四、申报资格:

1.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校本小专题申请人应具有5年以上教龄。

2.具有“十三五”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课题立项结题未结题均可(已结题带结题证书,未结题以学会申报各级课题名单为准),“十四五”期间主持有吉林省教育学会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材料审核时带结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下。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2019年以来吉林省教育学会会员,各校已确定申报吉林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人员如不是吉林省学会会员,上交纸质材料时可补报省学会会员。

五、材料要求:县学会审核纸质材料包括:

1.《课题立项申报表》一份,加盖公章;

2.《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

3.“十三五”以来县级及以上的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吉林省教育学会会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吉林省教育学会关于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