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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课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4-01阅读:10次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通榆县教育局《关于表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课先进个人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受县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在31号前到安全办领取证书,受市里表彰的先进个人暂时等待通知。  




     通榆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信息提供:高贵  审核签字:刘建武  责任编辑:李英磊


消防安全教育示范课表彰决定(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