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
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扎实有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学科融入。各学校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落实各学段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及相关教材,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
2.开展专题教育。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在全县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课程不少于12课时,学校可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班、队会、社会实践等活动统筹实施。
3.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政治任务: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民族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中小学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巩固拓延《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2-2020年)》规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效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族中小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
通榆县教育局民族教育科
2024年1月17日
信息提供:马艳秋 审核签字:张娜 责任编辑: 马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