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幼儿园:
经教育局与卫健局沟通后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1年全县学校及幼儿园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其中以桶装纯净水作为饮用水的单位不必进行检测,但应向供水单位索要2021年以来的《水质检验合格证》,并作为迎检资料妥善保存。自备井水作为饮用水的学校要统一进行水质检测,现将检测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派专人于9月24日-25日到县疾控中心三楼地病科领取专用采水袋(联系人:李军科长,电话13664364088),采集校内饮用水后,于26日-27日送至县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有食堂、宿舍的单位如果已局部安装净水设备,需分别采集净化后和未净化后的水进行检测。
2.自备井水不作为餐饮用途的情况下,不必进行检测。用于食堂淘米、洗菜的水源,视为餐饮用水。
3.采集时务必要区分地点,按要求实际采水,保证水质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所采集的水样应清洁,无人为污染,采水袋上要标明采水地点和采水人,并由采水人签字。
4.有村小的学校应分别进行检测。县幼儿园所包含的分园及其食堂、宿舍应分别进行检测。
5.与学校共用食堂的校办园不必重复采集食堂水样,但幼儿园教学楼内的水样应独立进行采集和检测。
6.采集的水样要求保证新鲜,放置多天的水样会因变质而无法检测,因此各单位要于报送当天进行采集,不得采集后放置多天再报送。
7.请各单位严格于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免在今后各项检查中出现漏洞。逾期未送水样疾控中心将不再接收和检测,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沟通。
通榆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信息提供:祝佳莹 审核签字:张娜 责任编辑:祝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