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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榆县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作者:学前民办科室发布时间: 2022-03-04阅读:66次


 

2022通榆县学前教育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坚持“抓管理、抓审批、抓队伍、规范抓宣传”的工作思路,以提升保教质量为目标,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推动全县学前教育科学、特色发展结合上级的文件精神,现制定通榆县2022年学前教育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抓管理,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

1.规范办园行为施行科学保教。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文件要求严格制定幼儿园一日常规,强化安全管理,遵循幼儿成长规律,科学开展保教工作加强对幼儿教育宗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幼儿教育的认识。

2.综合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规范各类幼儿园办班、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的科学衔接工作推动落实好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帮助幼儿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

各幼儿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让家长理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各幼儿园也要不断排查幼儿园小学化的各种表现,制订具体措施,向家长和社会公布幼儿园的教学活动目标及内容,并在公示栏中明文张贴,以供对照检查及社会监督。今年,我们将通过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幼儿园开展专项督查,跟踪各园落实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效果。

3.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广泛做好各类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知晓率。同时,全面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加强认定后的管理与监督,真正实现政策扶园、政策惠民的目的。

4.加强园际间交流,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园和优质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省、市级示范园和优质园要承担面向全县普通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好“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幼儿园晋位提升。

5.严格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做好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登记、电子信息录入工作。做好幼儿升级、毕业离园、转学、退学等手续的登记备案及电子学籍信息更新工作,及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6.严格民办幼儿园审批、督查和年检年报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吉林省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批。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严格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制度。

二、抓队伍,提高园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

1.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内在素质。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等科学理论。做好园长及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提高工作。园长、业务领导、教研组长深入课堂,随堂听课、随堂评析,对教师组织的活动进行具体的、直接的指导,有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2.进一步规范公办及民办幼儿园师资配置校带园要按照两教一保规定补充增加配齐教师人数,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办幼儿园严格教师招聘,无教师资格证、无专业学历证书的一律不准进入幼师队伍,逐步淘汰不合格幼儿教师。保育员学历符合高中学历要求。

、抓规范,开展“重内涵提品质展风采”幼儿园系列活动

1.幼儿园“园所文化”解读分享活动。幼儿园认真总结、提升、梳理办园理念、特色、文化、园徽、园歌等方面内容,制定幼儿园园所文化解读画册,以PPT 与发言稿进行评选,将优秀的“园所文化”在教育局网站、QQ群等网络平台进行分享

2.幼儿园节日主题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幼儿园依据传统节日或重大纪念日设计主题活动方案(含亲子活动)。方案包括设计意图(理念、目标等)、活动准备、活动组织、参加人员、活动流程等。各园上报 1-2 篇优秀案例参加里评选,将优秀主题活动案例集结成册,供全各类幼儿园借鉴使用。

、抓宣传,营造幼儿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1.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主动宣传。充分利用幼儿园微信

群、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和展播渠道,宣传科学的育儿观、课程观,各幼儿园要加强对课程游戏化的解读,及时报道幼儿园课程改革建设的成果,展示幼儿在课程中成长的可喜变化,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和认可幼儿园正规教育场所的育儿理念,增强办学吸引力。

2.开展好宣传月活动,普及幼儿教育知识。开展好2022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加深社会对小学化危害的认知,营造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3.注重家园联系,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作用,帮助家长真正落实儿童观、教育观的转变。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

4.组织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各园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国庆节、元旦节等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邀请家

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方位展示学前教育的成果。

 

附件:2022年学前教育工作月安排

                     

                                  

 

                学前与民办教育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信息提供:马艳秋        审核签字:张娜        责任编辑:郑美珠




 


附件 2022年学前教育工作月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