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教育CA证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6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教育CA证书的通知》(吉教师〔2020〕12号)有关要求,将于2020年9月1日全面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的教育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教育CA证书”)。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本单位用户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教育CA证书”的用户管理部门,原则上应由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部门承担。用户管理部门需设置3员(即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以下简称“管理类用户”),其中安全审计员必须独立设置一人负责,另外两员可兼职,各单位需将人员申请信息报送至教育局信息中心(至少2人)。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具体工作见附件1)。
二、明确教师管理系统的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
教师系统按照权限不同共设四类用户账号(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培训管理员),各单位可安排一人统一管理(以下简称“业务类用户”)。其中信息管理员账号负责教师信息录入、审核与日常维护,权限较大、安全责任较重,为本次启用教师CA证书的主要对象,本次每个单位只发放信息管理员账号的1个CA证书。
三、上报管理类用户及业务类用户信息
请各单位教育信息化部门于8月8日前,将本单位经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单》(附件2)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类用户实名制申请单》(附件4)扫描上报教育局信息中心,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以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22202444@qq.com 。
四、各单位管理类用户创建业务类用户
等待上级下发本单位管理类账户,收到账号后登录“统一用户管理系统”并查看角色、权限是否与提交的用户申请单一致。并与本单位业务类用户对接,按照其上报的附件4表单中的账号与信息,进行其实名制转化、申请证书等相关操作。
五、用户及档案管理
1.管理类用户原则上不应具有业务类用户权限。
2.用户一经审核注册,不得注销删除,只能停用。
3.《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表》(附件2)和《管理类用户变更申请表》(附件3),是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的唯一依据,各级用户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申请单的内容执行相应操作,申请单原件由本级用户管理部门妥善留存,留存期限原则上为用户账号停用一年以后。
六、工作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世鹏 电话:0436-4224619
2.加入工作群:申请管理类账号人员加入“通榆县教育信息化主管QQ群228544807”;申请业务类账号人员加入“通榆教师管理启用CA证书QQ群517869378”。
附件:1.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工作方案
2.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单
3.管理类用户变更申请单
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实名制申请单
通榆县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
信息提供:王亚坤 审核签字:刁恩波 责任编辑:于敬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