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工作。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项资助工作。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六、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七、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各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八、根据国家、省、市和县的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其他方面资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