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做好学生的防流控辍,确保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搞平均分配,不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3、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生活费补助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4、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密监督资助资金的流向,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贫困学生手中。落实到学校账户的资助资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避免资金滯留。
6、资助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示制度对学校审核认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将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13894646782)接受社会监督。
通榆县第二实验小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鹏环
副组长:李元汗 孙立文
成 员:庄丽红 蔡若竹 安剑凤
李桂林 刘万红 孙秀丽
王丹丹 袁国萍 宋丽娟
侯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