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下列职责:
⑴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⑶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⑷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工会主席、教工代表为成员,书记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⑴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⑵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⑶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⑷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⑴党支部: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⑵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⑶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⑷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
⑴管理权限公开。
⑵办事依据公开。
⑶办事程序公开。
⑷办事制度公开。
⑸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⑴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⑵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⑶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⑷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⑸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⑺学校的奖惩工作。
⑻学校各类创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⑼学校招待费用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⑴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⑵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⑶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⑷民主评议干部。
3.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醒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性的通报事项,对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对评优、评职称的结果情况,通过“公开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5.报告制度:重大事情向局党委及局有关领导汇报。
6.其他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工作情况通报的可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提交教代会。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