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通榆县第二实验小学校接到县教育督导室下发的关于学习《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了有效地落实通知要求,5月29日学校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制订了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落实。
5月30日学校校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及附件《教育督导问责情形负面清单》。6月10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教师认真做了记录。6月14日,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测试。 6月22日,分管领导对教师的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对测试的成绩进行了公布,表扬了在本次学习中成绩优异的教师,并要求大家在工作中时刻参照《实施细则》《负面清单》,负责工作,避免出现问题。
通过学习领导和教师对《实施细则》《负面清单》的内容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大家都表示《实施细则》《负面清单》对我们是警钟更是约束,让我们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尽职尽责。当然《实施细则》对我们教师也是一种保护,我们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努力工作,督导问责讲纪律,讲原则,公正公平对待督导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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