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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教育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十严禁”、“十改进”, 教师“五条禁令”、“十不准”

作者:发布时间: 2021-12-03阅读:20次

通榆县教育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十严禁”、“十改进”

教师“五条禁令”、“十不准”

主讲人:张勇   日期:2021年10月15日

十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是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十是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十改进”:

一、改进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改进工作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严重的行为。

三、改进工作凭经验,缺乏学习和思考,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行为。

四、改进教育理念落后,不研究教育教学,缺乏创新的行为。

五、改进职业倦怠,工作不思进取的行为。

六、改进不注重节约,铺张浪费的行为。

七、改进不关心学生,对学生无情感交流行为。

八、改进对学生处事不公,不能平等对待学生的行为。

九、改进违反规定,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行为。

十、改进只教书,不育人的行为。

教师五条禁令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擅自离岗或从事第二职业;

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严禁侮辱、体罚或变体罚;

 

教育系统“十不准”内容

(一)不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二)不准以罚代管、只罚不纠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不准违反服务承诺

(四)不准擅自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五)不准吃拿卡要报;(六)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

(七)不准擅自脱岗、离岗;八)不准在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睡觉、打扑克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九)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十)不准态度蛮横、粗暴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