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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普高学生、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作者:发布时间: 2021-12-13阅读:56次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普高学生、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结合2021年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教育局工作要点,落实精准资助,提高资助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把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学校的资助措施落到实处。

一、2021年的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14文件精神依照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原则,各校2021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名单2020年秋季学期相一致,如有受助学生流失,应据实核减。核减后,新增补的拟资助学生须履行申请、评议、审核及公示程序严格执行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学期人均标准不得低于1000元。足额落实资助资金,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6旬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别于6月份、11月份完成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寄宿生按照初中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每生每期500元的标准发放,非寄宿生按照初中每生每期312.5元、小学每生每期250元的标准发放。

3.做好资助系统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

做好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资助系统培训工作。在资助系统中及时上报资助信息重点审核各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基础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学生学籍和资助实施动态监管统计,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准确,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资助信息一致各类数据要做到:上报及时,信息准确,定时反馈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健全资助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和资助工作微信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爱学习、讲正气、执行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化学校资助工作队伍。

2.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务必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全面落实教育民生工程,注重程序按时发放。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普高、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3.强化学生资助宣传,提高学生资助育人成效

依法落实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为宣传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家长会、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师生资助政策知晓率达100%。突出宣传资助政策育人效果和受助学生感恩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事迹,激发学生爱国、乐学、感恩热情。着力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品格,奋发向上,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

4.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档案

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痕迹管理,确保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完整、准确。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33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月工作安排

 间

主要工作内容

各校任务清单

 

 

 

1——2月份

1. 完成评选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工作;

 

2.资助系统培训工作;

 

3.动态监管—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数据;

1.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各校)报送资助系统培训学习人员名单及学习中的影像资料2张;

 

2.各校资助系统数据如有变化,及时更改、上报。

 

 

 

 

 

3月份

1.下发《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普高学生、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2.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3.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资助政策;

 

4.核查高中阶段学校助学金、免学杂费和免住宿费资助人数

1.3月19日前,各校报送资助人员名单;

 

2.3月19日前,各校上报宣传影像资料电子版3张;

 

3. 3月19日前,高中学校报送春学期高中资助学生统计表和公示照片,电子版、纸质材料及时送达。

 

 

 

 

 

4月份

1.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4月16日前,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工作;

 

3.高中学校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1.4月9日前义务教育学校报送春学期义务教育资助学生统计表,公示照片;

 

2.4月16日前,高中学校报送免学杂费、免住宿费签领表;

 

3.4月30日前,高中学校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针对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5月份

1.深入挖掘被帮扶贫困学生的先进事迹;

 

2.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1.各校上交受助学生典型“事迹材料”2份;

 

2.5月30日前,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针对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6——7月份

1.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打卡发放工作;

 

2.完成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3.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1.6月18日前,高中学校报送高中学校助学金签领表1份及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

 

2.6月18日前报送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生活补助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和纸质材料公示、签领表各一份;

 

3.各校上报资助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8——9月份

1. 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资助政策;

 

2.核查高中、义务教育阶段资助人数

 

1.8月31日前,各校上报宣传影像资料电子版3张;

2.9月30日前,各校报送秋季学期高中和义务教育资助学生统计表、公示照片,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及时送达。

 


 

10月份

1.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高中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2.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各校针对所填报的学生资助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11月份

1. 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打卡发放工作,落实受助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工作。

 

2. 下发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3.深入挖掘被帮扶贫困学生的先进事迹。

 

1. 11月30日前,各校报送发放补助资金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资助签领表各1份;

 

2.11月30日前,各校上交受助学生典型“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需上交,及时送达。

 

 

 

 

12月份

1.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2.要实时督查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3.完成省市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1.12月31日前,各校上交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并整理好资助材料,归档入盒,备查;

 

2.各校资助系统数据如有变化,请立即上报更改,做到动态监管、维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