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普高学生、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结合2021年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教育局工作要点,以“落实精准资助,提高资助效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全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把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及学校的资助措施落到实处。
一、2021年的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1〕4号文件精神,依照“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原则,各校2021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名单应与2020年秋季学期相一致,如有受助学生流失,应据实核减。核减后,新增补的拟资助学生须履行申请、评议、审核及公示程序。严格执行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学期人均标准不得低于1000元。足额落实资助资金,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2021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6月中旬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的重要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别于6月份、11月份完成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寄宿生按照初中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每生每期500元的标准发放,非寄宿生按照初中每生每期312.5元、小学每生每期250元的标准发放。
3.做好资助系统培训和信息上报工作
做好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资助系统培训工作。在资助系统中及时上报资助信息,重点审核各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基础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学生学籍和资助实施动态监管统计,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准确,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资助信息一致。各类数据要做到:上报及时,信息准确,定时反馈。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健全资助工作队伍,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和资助工作微信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爱学习、讲正气、执行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化学校资助工作队伍。
2.规范日常监管,完善量化考核
继续推行国家助学金“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的发放模式,保证资助资金的安全使用。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务必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全面落实教育民生工程,注重程序按时发放。杜绝双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根据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对普高、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增强激励机制,评选2021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3.强化学生资助宣传,提高学生资助育人成效
以“依法落实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为宣传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家长会、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师生资助政策知晓率达100%。突出宣传资助政策育人效果和受助学生感恩励志成长成才典型事迹,激发学生爱国、乐学、感恩热情。着力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品格,奋发向上,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
4.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档案
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痕迹管理,确保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完整、准确。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月工作安排
时 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各校任务清单 |
1——2月份 | 1. 完成”评选2020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工作;
2.资助系统培训工作;
3.动态监管—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数据; | 1.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各校)报送资助系统培训学习人员名单及学习中的影像资料2张;
2.各校资助系统数据如有变化,及时更改、上报。 |
3月份 | 1.下发《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普高学生、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计划》;
2.加强资助队伍建设;
3.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资助政策;
4.核查高中阶段学校助学金、免学杂费和免住宿费资助人数。 | 1.3月19日前,各校报送资助人员名单;
2.3月19日前,各校上报宣传影像资料电子版3张;
3. 3月19日前,高中学校报送春学期高中资助学生统计表和公示照片,电子版、纸质材料及时送达。 |
4月份 | 1.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4月16日前,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工作;
3.高中学校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 1.4月9日前义务教育学校报送春学期义务教育资助学生统计表,公示照片;
2.4月16日前,高中学校报送免学杂费、免住宿费签领表;
3.4月30日前,高中学校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针对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
5月份 | 1.深入挖掘被帮扶贫困学生的先进事迹;
2.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 1.各校上交受助学生典型“事迹材料”2份;
2.5月30日前,义务教育学校完成系统填报工作,针对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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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月份 | 1.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打卡发放工作;
2.完成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3.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 1.6月18日前,高中学校报送高中学校助学金签领表1份及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
2.6月18日前报送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生活补助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和纸质材料公示、签领表各一份;
3.各校上报资助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
8——9月份 | 1. 积极宣传、正面宣传、有效宣传资助政策;
2.核查高中、义务教育阶段资助人数。
| 1.8月31日前,各校上报宣传影像资料电子版3张; 2.9月30日前,各校报送秋季学期高中和义务教育资助学生统计表、公示照片,电子版、纸质材料各一份,及时送达。 |
10月份 | 1.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高中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2.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义务教育子系统,完成学生受助信息填报。 |
各校针对所填报的学生资助系统数据,进行反复审核与校对。 |
11月份 | 1. 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打卡发放工作,落实受助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工作。
2. 下发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3.深入挖掘被帮扶贫困学生的先进事迹。 |
1. 11月30日前,各校报送发放补助资金影像资料电子版2张,资助签领表各1份;
2.11月30日前,各校上交受助学生典型“事迹材料”2份,电子版、纸质材料均需上交,及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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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 1.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
2.要实时督查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3.完成省市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 1.12月31日前,各校上交2021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总结,并整理好资助材料,归档入盒,备查;
2.各校资助系统数据如有变化,请立即上报更改,做到动态监管、维护。 |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