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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井小学校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2023-10-24 15:23:02浏览次数:87次字体: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上下学时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小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一同筑起保护学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根据省、市、区政府、公安、交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生监护人及学生。

二、安全目标

    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不发生各类交通安全伤、亡事故,平安上学、平安回家。

三、安全责任

    1.家长要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积极践行交通文明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接送孩子时车辆要停放在学校周边不阻碍学生,上下学的临时停放区域,即停即走,严禁在主干道路上违法停车。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各行其道,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走路行车时不要用耳塞听音乐、看手机,不要在马路上游戏或用滑行工具;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不急停急走,不攀越隔离护栏。

3. 教育学生乘坐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待车辆停稳后再上下车,乘坐公共汽车必须在站台内依次候车,先下后上,在车辆行驶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不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拋洒物品;不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坐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小四轮拖拉机、摩托车和电动车;不坐超员车、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不坐司机酒后驾驶的车辆;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橫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4.不要将孩子托付给未办理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赁私人车辆接送孩子,不要用违法电动车辆接送学生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应通报给学校。

5.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

6.家长要加入学生所在班级的QQ群或微信群,积极参加家长会,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经常教育学生并负责放学后及时回家及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并与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积极沟通,共同教育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7.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8.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9.学生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听从学校和家长教诲,靠右行走,上下学后能及时回家,不在上下学途中横穿马路、嬉戏打闹、攀越隔离护栏,不用耳塞听音乐、看手机,不坐“三无” 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订之日止有效。

 

学校:开通镇羊井小学校      

 

 

        学生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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