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各中小学校图书室的建设,不断提高馆藏图书的质量,使学校图书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中小学校(包含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自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各校要严格参照标准,做好中小学校图书室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并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2.落实清理标准。标准是专项行动自查、审查、清理的主要依据,各校要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3.学校根据标准在前几年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提出清理意见,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填写在《学校自查表》中(见附件2)。
五、报送时限及要求
各校于11月15日前将学校自查表、汇总表(见附件3)和审查清理报告(见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通榆县教育技术装备业务领导微信群。
附件:
1.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
2.学校自查表
3.通榆县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审查清理汇总表
4.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审查清理报告提纲
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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