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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羊井小学校计算机使用管理

2021-10-23 14:24:06来源:孙丽萍浏览次数:76次字体:

    第一条 单位个人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 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 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 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学校备案。

 

  第 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 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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