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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材料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10-23 14:08:20来源:孙丽萍浏览次数:0次字体: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现提出四点要求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消防制度、细化消防措施、规范消防管理。

二、做好消防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要结合每学期“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安全课、班队会、国旗下的讲话、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手操报等形式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利用家长群、致学生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宣传到每个学生家庭。有效提升本校师生及学生家长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结合“119消防日”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住宿场所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懂得应急防范,做到会逃生自救,确保人身安全。

四、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实训活动。教育局已与通榆县消防队沟通获准,各校可以在国庆节后组织师生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体验活动。同时教育局与消防队将在国庆节后联合深入农村,选取一所农村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


信息提供:李英磊 审核签字:佘凤华 责任编辑:太史明清


通榆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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