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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小学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4-26阅读:10次

明德小学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技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 15号)《通榆县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教字〔2018〕45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规定,在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基础上,结合通榆县明德小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是深化校务公开、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工作部署,遵循“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公开学校管理及公共服务事项,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公平公正,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二、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中小学公开信息要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努力将信息公开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1.要建立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

2.要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3.要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

4.要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要重点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3.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5.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6.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7.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8.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

9.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10.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四、公开方式

1)学校网站;

2)校务公开栏、公告牌等;

3)校长信箱、致家长信等;

4)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等;

5)咨询投诉电话、手机短信、书面通知、信函等;

6)座谈会、咨询会、家长会等;

7)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学校要由“一把手”负总责,专人负责公开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工作并做好档案整理备存。

五、组织保障

通榆县明德小学校成立小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

       长: 黄树波    

     副组长:     于丽君

王海滨   陈绍英  

 员: 王连硕          

         卢海全

        卢海泉

 

(网信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通榆县明德小学校

2020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