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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 2021-06-02阅读:37次

一、根据党员工作目标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创先争优目标,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二、凡是支部、党员考核上台阶的都要进行表彰、奖励,风是获取本校和区、市、省一流成绩者均要实行奖励。

三、对党员和建党工作有创新,有推方价值的经验要专门总结,专题上报,专项奖励。

四、对党员工作平庸者,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进行教育,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争先创优要从评模、评绩、评职上持钩。

五、要鼓励开拓型的党员,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鼓励冒尖,保持先进,保持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