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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养青春,护航成长一一一通榆县第二中学校“反有组织犯罪法讲座

作者:网信办发布时间: 2023-10-19阅读:105次

  为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实践活动,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引导未成年人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近期,瞻榆镇派出所民警王新哲,栗博和一名辅警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走进通榆县第二中学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以法治滋养青春、护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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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栗博深入浅出地为现场师生详细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内容,什么是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各职能部门相应职责。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检察官从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行为入手,讲解了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可能存在有组织犯罪的情形,并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详细阐述学校周边易发的聚众殴打他人、随意寻衅欺凌、以小团体之名强行收取保护费等行为,也可能属于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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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栗警官重点讲解了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教育引导同学们要远离不良交友圈,不出入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遇到非法侵害要首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及时报告求助,避免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

  瞻榆镇派出所将继续切实担当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责任,做好校园安全的“守护者”和法治教育的“引路人”,以检察履职助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与各方携手“共护花开”,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