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第四中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育网站信息的管理,发挥“教育动态”的窗口作用,增大信息含量,完善信息员队伍建设,保证教育工作中的各项大事、好事、喜事传播畅通,交流及时,确保网站信息顺畅传递,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我校高度重视信心采集、宣传工作,特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
组长:贾伟 通榆县第四中学校长
副组长:陈丽娜 通榆县第四中学团委书记
成员:马晨阳 徐可欣
由马晨阳老师担任本校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撰写、上报工作,及时将与本单位相关的新闻类动态信息以及重大重要事件信息以文字形式上报。
二、我校拟定的教育信息文本宋体、小四号、单倍行间距。如果附带图片,图片数量自定,单张居中上传,图片大小应用专门的处理软件“光影魔术手”,在打开中选中图片,在尺寸处设置长度为600,宽度会自然生成,不用设置,把处理后的照片另存后再上传。要确保文字与标点的准确性,如果上报的信息新闻失去了时效性就不要上传了,如果事件很重要,延误三两天的情况下,可以把具体日期改为“近日”,在编辑文字时,切记不要用“我校”等第一人称字样,一律改成本校或者本单位的“全称”。上传的文字切记不要用背景颜色,必须经主管领导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三、通知与信息的编发应突出真实性、时效性,内容应具有新闻和公告价值,避免上传过时信息。
四、在上报信息时一定要填全上报的作者及其他各项,在上传文本最下面居中注明审核签字人和责任编辑人,明确责任,不备注将不予审核。
五、下列信息不得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1.涉及国家、单位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2.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信息;
3.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4.虚假信息及违背公共道德的信息;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