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第四中学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综治组织,并聘请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强化学校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建立综治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学校和派出所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交换思想,沟通情况,研究采取相关的措施。
3 、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在派出所的帮助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4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派出所有关同志,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 、强化治安防控措施。派出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学校成立警务室,增派干警,以加大对学校周边区域的治安防控和打击力度。
6 、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学校及派出所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查,尤其是在学生白天上学、放学和晚自习期间要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巡查密度,以强化对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的控制。
7 、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应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标志和安全措施,加强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