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第四中学校
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学校工作秩序保持稳定的保障,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条件,为严格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通办法(2017)5号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及时间规定
1、考勤对象:在岗教职员工。
2、时间规定:实行7.5小时坐班制。上午7:25前,下午13:25前(夏季13:55前)主动到指定地点签到,逾时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校或到门口等候者视为早退。愈时没签到要告之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按事假处理。
二、请假界定及程序
1、请假、准假、销假:有事、有病由本人向有关领导当面提出理由或递交病情诊断书为请假,经同意为准假,不准假则请假无效,假满向准假人报到为销假;
2、续假、超假及补假: 假满后当面向有关领导再次提出请假经准假者为续假;逾期不归或到期不销假者为超假,超假部分视为旷工,有急病本人确实不能到校或有极重要事情本人确实不能及时请假,本人事后(不超过3.5小时)请假,经准假为补假。
3、请假程序:
(1)教职工班间外出,一线教师向教学副校长请假,教辅人员向主管领导请假,班主任还要向德育副校长请假,再由带班领导开据假条,交门卫后方可外出,回来后向带班领导报到销假。
(2)请假一天以内向带班领导请假,准假后,带班领导通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通知校长。
(3)请假一天以上二天以内向主管校长请假,主管校长通知校长。
(4)学校领导和请假二天以上的教师经校长准假。
三、请假类别和请假期限
1、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属于事假。
2、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属于病假。二日以上者(不含二日)需经县医院或中医院开据诊断书,否则请病假无效,超出部分按事假2天以上标准处理。一学年内累计请病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产假:规定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没满4个月流产给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42天产假。爱人生小孩给护理假15天。哺乳期的女教师,每天上、下午送奶时间各1.5小时(应在上午9点30分,下午3点30分或4点后离校),送奶时间至孩子一周岁止(特殊情况另行处理),视为出勤。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准假15天,子女结婚准假3天。5、搬家:准假3天。
6、丧假:处理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丧事准假3天 ,路程远可适当增加假期。
四、公出、公伤的界定
经学校领导批准,因公事外出的人员视为公出,外出学习开会及函授人员按上级有关部门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出校、归校视为公出;因公务致伤者为公伤,治疗、休养期间视为出勤。
五、旷工界定
(1)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例、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编造虚假理由骗取假期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与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凡不请假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a、领导分配工作不干者; b、无理由超假部分; c、未予准假者;
d、不按第二条规定执行者;e、超产假、长期病假而不续假部分;f、公出、函授、公伤假超假部分;
六、奖惩办法
1、未请假和补假,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未下班早退者按旷工计时。
2、班间外出不拿假条的当事人、门卫管理人员如有一次,当年专业技术考核不能进入优秀档次,不拿假条的当事人每次在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时扣0.3分,并扣工资100.00元,门卫管理人员每次扣工资100.00元。
3、事业单位人员一年内因病、事假误工累计各一个月(按22天计算)及以上者,迟到、早退超过5次,有一次旷工记录者,年终考核不能进入优秀档次,不予评为各类先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不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翌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县通办发(2017)5号)。
4、事假一天不扣款,一天以上累计每天扣20.00元,在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中事假每天扣0.01分;病假二天以内(含二天)不扣款,二天以上累计每天扣10.00元,在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中病假10天内(出示诊断书)不扣分,超出后累计每天扣0.01分。患有重大疾病者扣款酌情处理,扣分则按制度正常执行。
5、有下列情形者考核不扣分、不扣款、不得满勤奖:
(1)每月有一天时间为职工机动时间,可以累计为一天。
(2)上述第三条、第四条提到的婚嫁、产假、丧假、公伤、搬家规定期限内的。
6、设立月满勤奖。
(1)每月出满勤者,在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岗位定级中加0.05分。
(2)学期出满勤者,在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岗位定级中加0.1分。
(3)开学、放假所在月上班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分别合计在开学后的第二月和放假前的前一月。
六、监督保证
1、学校实行领导周带班制度。对教职工执行考勤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登记存档。
2、群众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经查实视情节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主管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如发现带班领导有作弊行为每次罚款100.00元,并对其严肃批评。
3、带班领导第二天上午9:30分前公布前一天教职工出席情况(周五的出勤情况于下周一上午9:30分前公布),每周由带班领导将考勤记实交主管领导,次月初由主管领导汇总后公布上月教职工考勤情况。
4、学期末主管领导汇总后公布本学期教职工考勤情况。
七、结果运用
1、考勤结果直接与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挂钩。2、扣款用于单位职工丧事慰问和打更人员护校工资。3、学校在学期初公布扣款收支情况。
八、本制度于2018年3月1日开始试行。考勤结果用于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和岗位定级近三年内有效,考勤记录长期存档备查。以前制度同时废止。
201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