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开通镇七井子小学校
从2007年开始,国家、省、市相继实施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的全覆盖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学前教育。对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园)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标准 1500元。同时免除贫困幼儿保教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00—350元之间,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
2.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对全县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的,“一补”即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学校贫困寄宿生享受补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校车乘车费,根据路途远近,每生每年在500一1000元之间,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
3.普通高中教育。对家庭贫困学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免学费标准为重点高中每生每年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500元,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免除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住宿费,免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
4.中等职业教育。对全日制在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 元。免除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
5.生源地学生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学生生源地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每人可申请贷款 5000—8000元不等,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正常入学和完成学业。
6.完善社会捐资助学体系。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捐资助学款项主要用于资助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高校贫困学生等,形成多元推进的教育精准扶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