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惠民政策从2007年开始,国家、省、市相继实施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的全覆盖政策。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学前教育。对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含民办园)的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资助标准1500元。同时免除贫困幼儿保教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00—350元之间,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 2.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对全县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