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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 2023-11-14阅读:56次

一、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风险所在,建立自检自查清单。

二、幼儿园应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利用学生放假时机,全面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查。

三、幼儿园每周至少应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隐患自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整改和复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对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情况、各区域加工现场等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五、自查发现条件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