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幼儿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园就餐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幼儿同菜同价。结合我园教师工作实际,实行园领导试餐、教师陪餐,费用收取制定如下:
1. 教师餐费按整月、半月收取,月初交费。
2. 午餐:教师、保育员陪餐,每餐6元。整月130元,半月65元。教师当班陪餐,保育员整月陪餐。
3. 领导试餐包含早餐、午餐,每月180元(半月90元)。
4. 备餐、用餐、发放点心时间,教师一律在监控下进行,便于领导检查。
5. 如有不交餐费在园用餐,吃、拿、留幼儿点心的,双倍罚款并大会点名批评。
此规定即日开始执行,班级教师互相监督,不得违反规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