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幼儿园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的电脑管理,确保电脑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使之更加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管理、教学、科研、网络等方面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1.电脑只服务于幼儿园的工作,不得用于其它方面。
2.教师应严格按照电脑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操作,不得强行开机、关机。
3.非本工作人员,未经园长同意不得使用本班电脑及相关设备。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安装软件,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清除。
5.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购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电视,严禁上网浏览不健康网站。
6.若发现电脑系统运行异常、发生故障,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私自拆装电脑,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原因,若不及时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电脑由园里统一分配到班级,三位教师在园共同使用、维护,笔记本电脑主要用于教师备课,由班组长负责管理,平时放在班级柜子里锁好,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8.有特殊任务需要回家处理的,笔记本电脑可带回家使用,第二天带回来。
9.寒暑假笔记本电脑返回园里统一保管。
10.领导班子的笔记本电脑归个人办公使用,使用要求同教师。如有工作有调转,把笔记本电脑返回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