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幼儿园1.负责安全保卫全面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上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全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熟悉幼儿园基本情况、治安情况和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情况。
4.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及时制定、修订、完善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及规定,并负责督促落实。
5.每学年、每学期开始时,指导、督促幼儿园各岗位制定完善岗位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6.定期组织保卫人员、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幼儿园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检查验收。
7.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责任的划定,消防器材的检查更新,相关人员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隐患的整改督导。
8.负责园安全保卫和园常规活动、临时性活动的安全保卫。
9.负责与相关的安全保卫部门保持联系、沟通,组织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发生在园内的各类案件。
10.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分析治安形势,给幼儿园领导当好参谋。搞好幼儿园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1.负责安全保卫常规性工作:安排值班、矛盾调节、监控运行、门卫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