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
一、教师专业发展工作负责人每学期要根据全体教师在专业发展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并做好记录。
二、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或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困惑确定自己专业发展的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
三、幼儿园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多方位、多途径的服务与支持,鼓励每个教师在原有水平上获得发展。
四、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负责人根据教师个体的需要提供资讯服务,为教师推荐有针对性的、有价值的学习资料或学习途径,鼓励教师自我学习、自我反思、自我成长。
五、负责人要创设环境或条件,及时将教师自我学习、自我反思、自我成长过程中生动的事例或经验、学习体会进行交流、分享,使教师体验到学习、成长的快乐和意义。
六、请专业的幼儿教育专家来园提供必要的协助、讲座与咨询。
七、定期按需要组织教师参加省内外的培训、学习、进修等活动。
八、将教师专业发展情况作为评价教师和聘用教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