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后勤工作 > 安全防护 >

通榆县幼儿园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司影发布时间: 2021-06-08阅读:13次

通榆县幼儿园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园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升我园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安〔2021〕15号)和白城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白交安发〔2021〕3号)工作要求,我园决定从4月6日至5月20日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深刻汲取“4.15”“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开展以幼儿园接送班车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春季综合整治,持续推动落实幼儿园交通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全园交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1.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安全教育内容。要经常利用入园、离园、课间活动等时间对全园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形式要丰富多彩,要悬挂有关交通安全的条幅广泛进行宣传。

2.对园门及幼儿园周边道路、设施等交通状况开展核查。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通报,并留存相关痕迹。

3.幼儿园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需经教育局安全办审批方可进行。由教育局相关科室组织的活动,可以不经过安全办审批,但必须要保证外出师生的安全。对于需租用车辆从事外出活动的,在有包车(旅游)许可的企业进行租赁,并明确租用方和提供方的管理责任,提供方必须提供手续齐全、车况安全的车辆。

4.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在园内推广应用幼儿园门禁控制系统,严格幼儿园车辆出入管理,在园内合理施划停车场地,能够实行人车分流,克服困难积极实行。不能实行人车分流的学校,教职工车辆与学生上下学要错时通行,减少校内交通安全风险,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幼儿园。

5.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科学规划设置校门及周边路段交通标识、标线、缓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适当增加幼儿园周边道路监控设施,对行经幼儿园周边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在幼儿入园、离园等重点时段及幼儿园周边重点道路,要有专门值班领导带队进行交通疏导,提请相关部门增加交通巡逻和疏导力量。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4月10日前)

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相关要求。要在当地交安委的领导下,主动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

1.自查自改。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建立自查整改档案。

2.督查检查。迎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督查检查。

3.巩固成果。认真分析总结幼儿园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总结考核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1.及时报送材料,从活动开展之日起,5月10日上报一次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活动结束(5月20日)后一周内上报工作总结,涉及需要专题报送的,按时限单独报送。

2.对本春季幼儿园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县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