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幼儿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校园用语:
一、师幼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伴之间、师幼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二、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幼儿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园里领导、教师、幼儿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五、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
六、幼儿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校园用字:
一、园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二、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三、幼儿园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四、公文、教案、周计划表、家校联系栏等用字规范。
五、书写评语的用字符合要求。